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璧中东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材生产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璧中东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材生产项目(三期);
建设单位:灵璧中东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灵璧县禅堂乡大吴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圣亚
联系方式:13965324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