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能建池州市贵池区读山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能建池州市贵池区读山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中能建投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乌沙镇、牛头山镇境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8日-2021年3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罗杰
联系方式:1396676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