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徽水河黄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泾县水利局泾县徽水河黄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泾县徽水河黄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泾县水利局;
建设地点:泾县徽水河支流大康河黄村镇;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3日-2022年5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13966205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