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格林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万m2海绵城市与精品城市建设用铺装材料建设项目(二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0万m2海绵城市与精品城市建设用铺装材料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合肥格林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庄墓社区206国道东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2023年12月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程彬
联系方式:1395606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