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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时间:2024-07-19 来源: 浏览:1635次
2024年7月18日,三峡新能源发电东至有限公司在池州市东至县主持召开了“三峡新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2024年7月18日,三峡新能源发电东至有限公司在池州市东至县主持召开了“三峡新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邀请了1名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及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情况介绍及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后,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内,该项目于2022年8月4日取得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峡新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池环函【2022】168号),项目于2022年9月开始建设,2024年6月建成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并于同月开始调试生产。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的主体设施、公辅设施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的主体设施、公辅设施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本项目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套(处理量1m3/d),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站区内绿地浇灌,不外排。

  2、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3、固体废物

  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单位统一清运;废旧光伏组件在升压站暂存区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等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在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在110kV升压站内设置1间面积约为36.7m2的危废暂存间对光伏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

  4、环境风险

  升压站设置一座50m3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加强人员管理,严禁随意破坏项目周边地表植被、严禁扑杀野生动物。

  6、地下水和土壤的防范措施

  危废暂存间和主变区等做好防渗基础。其中危废暂存间和主变区防渗系数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其他区域防渗系数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齐全。2024年7月4日,合肥鑫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电磁环境

  根据对升压站的电磁环境监测结果,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2、噪声:

  根据对光伏区、升压站及敏感点的监测结果,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其中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贮存,建设了符合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和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电磁、噪声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验收组对照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结合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分析,认为三峡新能源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要求,各类污染物均实现了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强生产运行及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落实环境监控计划,按期开展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项目相关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