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市清润药业有限公司抗(抑)菌制剂(液体)、(净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抗(抑)菌制剂(液体)、(净化)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市清润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桥弯路3号万鹏机电有限公司4号楼;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平
联系方式:1809663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