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彩虹合肥光伏三期超薄高透光电玻璃产业化及工艺装备研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安徽启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彩虹合肥光伏三期超薄高透光电玻璃产业化及工艺装备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彩虹合肥光伏三期超薄高透光电玻璃产业化及工艺装备研发项目
建设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涂山路和奎河路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利用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合肥光伏三号压延联合车间、深加工车间、原料车间、石英砂均化库及辅助公用设施等厂房建筑,并将三号厂房内原计划建设的1座500t/d玻璃窑炉变更为1座750t/d玻璃窑炉,并配套建设4条单线引出量200t/d的热端生产线、深加工生产线及公用设施,形成年产光伏玻璃面板和背板各1658.6万m2(以2.5mm计合计207325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杜部长 151559543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安徽启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贺工 1386580658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本项目有意见及建议的社会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送至:3309812184@qq.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9日)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