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东金城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站迁址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液化石油气储备站迁址新建项目验收监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液化石油气储备站迁址新建项目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太平村
建设单位:合肥市肥东金城液化气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合肥市肥东金城液化气有限公司投资225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折合15亩),新建罐区、灌装间及压缩机室、消防水池、办公楼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2946.32平方米,新购置5台1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及配套灌装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液化石油气4000吨。本次验收范围为液化石油气储备站迁址项目。
公示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10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启俊
联系电话:1385657049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合肥市肥东县金城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站迁址新建项目 验收报告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