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璧润灵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润灵璧县平原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润灵璧县平原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灵璧润灵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禅堂乡、冯庙镇和虞姬乡境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鑫
联系方式:19891587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