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泾县惠丰农业循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茂林镇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茂林镇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泾县惠丰农业循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宣城市泾县茂林镇山水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志勇
联系方式:1521563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