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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珍珠水泥有限公司淮南港大通港区珍珠综合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4-07-03 来源: 浏览:4492次

淮南珍珠水泥有限公司淮南港大通港区珍珠综合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淮南市大通港区上窑作业区,该项目于2020年11月18日取得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淮南港大通港区珍珠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公示》(淮环审复【2020】43号),项目自批复后开始建设,2024年5月完成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并于同月开始调试生产。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的主体设施、公辅设施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来港船舶含油污水改经港区收集设施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转移,不再排入大通上窑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来港船舶含油污水改经港区收集设施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转移,不再排入大通上窑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改由一体化设备处理。

根据《港口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运营期加强运行管理,避免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扬尘;加强码头区域绿化,发挥绿色植物吸尘滞尘、净化空气的作用。到港船舶使用岸电。

本项目煤炭、石膏及矿建材料进口量60%在码头面装车外运,转运站采用两侧固定、车辆进出侧安装卷帘门进行封闭处理,固定吊上部斗口非装卸侧的三边采用防风挡板围护,并在上、下斗口设置干雾抑尘喷头,同时控制抓斗的落料高度减小无组织粉尘排放。

本项目煤炭、石膏及矿建材料进口量40%由密闭输送带输送至散货仓库暂存,散货仓库进行密闭处理并采用喷雾洒水抑尘系统,输送机采用防护罩予以封闭等措施,减小粉尘无组织排放。

水泥熟料由汽车运至码头泊位,卸车点处于密闭的水泥熟料仓库内,并采用基坑式卸车方式,减小粉尘无组织排放。

水泥入中转罐产生的呼吸粉尘,通过罐顶覆膜滤芯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中转罐粉尘通过罐顶30m高排放口有组织排放。

2、废水

初期雨水由集水池沉淀处理后,作为码头作业喷洒用水或绿化用水,机械车辆出场冲洗废水经隔油池(10m3)预处理后与码头地面冲洗废水一同进入沉淀池(1500m3)沉淀处理后,作为抑尘喷洒用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来港船舶生活污水经港区接收装置接收再与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备预处理后,接管大通上窑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窑河;来港船舶含油污水经港区收集设施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转移,不外排。

3、噪声

港区禁止鸣笛,加强车辆管理,装卸设备选型要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围墙及绿化降噪、加强管理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经接收的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和码头陆域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沉渣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来港船舶含油污水经港区收集设施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转移,不外排。机修产生的废油以及隔油池废油采用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及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港区应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约10m2。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齐全。2024年3月13日~14日,安徽尚德谱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根据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本项目水泥中转罐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码头装卸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

2、废水:

根据废水监测结果。厂区总排口排放的水质能够满足大通上窑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本厂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其中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贮存,建设了符合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和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验收组对照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结合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分析,认为淮南珍珠水泥有限公司淮南港大通港区珍珠综合码头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要求,各类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强生产运行及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落实环境监控计划,按期开展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项目相关环境信息。